这段时间在学习管理心理学,发现它对我从制度角度激励和管理员工有很大作用。今天现学现卖,为的是通过输出来逼迫自己提高输入效率和效果。
这个案例涉及“适用性偏见”这个概念。
西汉刘向说过:“入兰芷之室,久而不闻其香,入鲍鱼之肆,久而不闻其臭”。意思就说一个人对任何一件事,好东西久了,也会习惯,坏东西久了,也会习惯。
人实际上的适用性是很强大的。
就本案来讲,如果选择给他涨工资,几个月之后他就会适应涨工资所带来的新的消费方式。到时候,涨工资的激励作用,就会完全消失。
正确的做法,应该是为突出的业绩发奖金。工资是用来支付给责任的,责任越大,工资越高。涨工资,是因为承担了更大的责任。发奖金,才应该用来奖励突出的业绩。
而且,从用工成本角度而言,工资属于经常性收入,既然是经常性的,那就得今后每个月继续发放,如此,则会增加公司的用工成本。